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泰安8月6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周惠娟) 6日上午,一辆丰田轿车在新泰市滨湖路超速101%,民警调取监控抓拍记录发现,该车在山东境内竟被抓拍了71次,罚款数达到14460元。
6日上午,新泰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交管中队中队长郜英旗带领民警在滨湖路巡逻时,一辆车号为京P6B***的丰田白色轿车沿滨湖路由北向南快速驶过,民警马上调取超速抓拍设备查看,该车时速高达每小时104公里,超速101%。
民警说,滨湖路为双向两车道,路宽12米,限速50公里,设有明显的限速标志和“雷达测速,监控抓拍”提示牌,该车大胆超速,让他们很不理解。然而,更让人震惊的,民警上网查询该车有关信息时,发现自2010年3月以来违法高达71次。
经查询,这辆车号为京P6B***的白色丰田轿车,2010年2月26日注册登记,车主申某,北京市通州区人。自2010年3月以来多次在济南、莱芜、新泰、沂源、济宁、淄博等地因交通违法被抓拍,违法行为多为超速、违法停车等,至今未处理。民警统计其违法罚款已高达14460元,扣驾驶证上百分。
民警判断,驾驶员虽然是北京户籍,活动地带在山东境内。目前已通过情报信息平台告知各警种巡防组协查,一旦发现立即查获。同时将该车8月6日超速信息录入山东省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申某在下一次年审车辆之前,必须为这辆丰田轿车的71次违法“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