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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通集团:有公安回执将免费放行y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8-09 08:33:33.0 阅读:192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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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羊网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少玲、许琛、林翎报道:7 日下午,广东省交通集团路桥公司副总经理杜军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集团在处理邹先生在高速公路遇劫一事中,确实不够“人情味”。他承诺,广东省交通集团将会吸取教训,修改现有的规定,今后遇到类似情况, 将承认公安机关开具的报案回执,免费放行。

相关公司领导连夜道歉

据悉,邹先生的遭遇见报后,引起了广州太和站所属广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的重视。6日,杜军和广韶公司副总经理秦鸿连夜赶赴事主邹先生居住地东莞市茶山镇,核实情况,并慰问了遇劫时受伤的女乘客。

秦鸿对由于太和站现场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给邹先生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秦鸿表示,事件将促进公司今后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文明服务水平。

杜军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 已邀请邹先生担任广韶公司的社会监督员, 及时帮助公司发现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邹先生也当场表示愿意接受。

外地警方回执也将认同

杜军接受采访时表示,之前收费站也遇到过交不起路费的情况,以因为超载交不起费用的货车居多,客车比较少。车主在高速公路被抢劫的案例也发生过,但像邹先生这种在外地被抢后从广东经过的比较少。以前遇到类似邹先生这种情况,一般是要求他们抵押东西。如果是发生在省内的抢劫,广东公安机关会给报案人一张报案回执,收费站工作人员看到这张报案回执后,会立刻免费放行。本次事件中,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对外省的报案证明认识不足,判断不出证明的真伪性,所以未对邹先生免费放行。

杜军表示, 今后收费站不但会承认广东省公安机关开具的报案回执, 外地警方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也都会认同。

杜军介绍,6 日看到报道后,集团即刻与当事人邹先生取得联系, 并且连夜赶到东莞向邹先生做出解释: 主要是当时工作人员汇报不够及时, 再加上处理事情的过程比较缓慢, 所以才会出现那样的情况。“通过此事, 我们会检讨收费站的工作程序,特别是特事特办的汇报环节,并做出相应改进。此外也会加强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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