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吴贻伙 王 玲
利用公交车上的LED屏幕滚动播放反腐倡廉公益广告,与公交公司联合开展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7月2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与芜湖市公交公司召开会议,就上述内容达成共识并正式启动公交车播放反腐倡廉公益广告活动。
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镜湖区检察院多次与芜湖市公交公司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同磋商,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按照双方约定,从即日起,芜湖市主要公交干线的公交车车头的电子显示屏上将滚动播放检察机关制作的宣传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廉政文化的格言警句,公交车由此变成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的重要阵地。
当天,在芜湖市公交公司GPS监控中心,镜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玲和公交公司总经理林春共同按下了“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开播按钮。“公交车上播放的这些上百条警句格言,将给酷暑中的市民吹来清凉之风、清廉之风。”林春在启动仪式上感慨地说。
李晓玲告诉记者,利用公交车这一窗口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和职务犯罪预防,这在芜湖市检察机关还是第一次。此举不仅在于宣传廉政文化,促进廉政文化进万家,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使得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常态化、形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