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今年年初,在充分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和企业发展客观需要的基础上,开平市公共汽车公司于3月3日向开平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调整城区公共汽车票价的请示》,经开平市物价局批复同意将城区公共汽车票价统一调整为上车2元,7月1日起执行。
今次申请调整票价的标准是由原来城区1-7个站1.50元、8个站以上2元的分段收费调整为城区范围内统一上车2元。
此次票价的调整只是对乘客在乘坐各线路公交车不超出城区范围的站点时的收费作调整,不包括超出城区范围的站点,对于超出城区范围(即荻海站、八一站、祥龙体育馆、振华墟、杜冈墟红绿灯、簕冲站)的,其超出部分票价需按规定另收费。
从2005年8月开始至今,开平城区公共汽车票价收费按照开平市物价局2005年《关于调整公共汽车票价和月卡收费标准的复函》(开价函[2005]22号)的文件标准执行,已执行运作了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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