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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至少骗得5辆克隆出租车,全被批捕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海检宣报道
克隆的士遇上“克隆执法者”,一不小心便被“生吞活剥”还不敢吭。近日,5名男子涉嫌在4个月内多次在广州、佛山等地,冒充广州交委工作人员,先后“查扣”了至少5辆克隆的士,被海珠区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进行批捕。
犯罪嫌疑人甘某和宣某原本都是以驾驶克隆的士进行非法营运为生。2011年9月,甘某的克隆的士在广州白云区被自称交委的人“扣走”。之后,甘某结识了同行兼同乡的宣某,得知其遭遇后宣某提议,不如假冒交委人员查扣克隆车为名“搞”辆车来开。后宣某又陆续介绍了其他同案人给甘某认识,此后这一伙人便多次纠合作案。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作案时,一般当场出示虚假的工作证来表明自己是“交委”工作人员的身份,有时甚至没有出示证件也得手了。嫌疑人供述,之所以能频频得手,并非其“演技”逼真,而是利用了被害人做贼心虚的心理。不少被害人称,其由始至终都怀疑对方所谓的“交委身份”有假,但鉴于明知自己驾驶的是“黑车”,即便已意识到上当受骗,也因害怕受到再处罚,不敢轻易报警,只能自认倒霉。
与通常的侵财型犯罪不同,甘某等人在骗得克隆的士后并没有进行销赃,而是将赃车的顶灯、车号牌等显著性的标志进行更换后,继续用于非法营运。此举一方面是为了加强隐蔽性,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另一方面是由于克隆的士本身仅价值2万元左右,销赃价格很可能更低,但若用于营运,其无需向出租车公司缴纳高额的租车费和管理费,“赚多少就有多少入自己口袋”,利润可观,于是犯罪分子索性自己拿来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