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昨起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钟达文)昨日,市法制局公布了一份《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从昨日起到本月20日对外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举报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案件,制造、销售、使用假牌假证汽车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等五类行为的奖励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无论举报的内容是关键线索、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可能获得奖励。举报奖励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解决,市财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其中,举报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分成三档,如果是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市民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可获奖励5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2500元。
举报“恐怖案件”的奖励金额则是最高的,如果市民能举报出“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并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恐怖案件”,起直接作用的证据线索可以奖励10万元,起间接作用的也能获得5万元奖励。
有意见的市民可以在6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向法制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