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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再调的士燃油费 明起超8公里每公里加收0.5元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6-04 15:38:55.0 阅读:4275次

来源:厦门网

  厦门网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 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委昨日联合发出《关于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65日也就是明日起,对出租车载客里程8公里()以上的,加征每公里0.5元的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中长途乘客的车费负担将有所增加。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减少出租车司机因运价和回空费较低而拒载中长途乘客的现象。

 

  320日油价上调后,根据油运联动机制,泉州市于41日起正式上调燃油附加费,市民乘坐出租汽车,在计价器显示价格的基础上,加收的燃油附加费由此前的2元上调为3元。尽管如此,因为执行运价和回空费相对较低的缘故,出租车司机对中长途乘客拒载或者议价的现象较普遍,尤其是在福厦高铁泉州站、泉州晋江机场,前者往晋江、石狮和后者往中心市区的乘客,往往很难以打表计价形式打到车。在5月中旬,本报关注城市公共交通的系列报道中,出租车长途不打表议价被列为是行业九大乱象之一。

 

  按照《通知》,此次加收燃油附加费是对原燃油附加费联动方案的修订和补充,出租车载客里程8公里()以上的,在出租车运价结构优化方案出台前,暂按每车每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调价重点针对中长途,不涉及8公里以下的短途,虽字面是燃油附加费,但其实是回空费的变相体现,以8公里为界征收,充分考虑了目前泉州中心城区的范围,将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出租车司机跑中长途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调价后,以福厦高铁泉州站到晋江青阳25公里的距离计算,每车次将增加9元左右车费;福厦高铁泉州站到中心市区新车站、泉州晋江机场到中心市区新车站,也将因为距离超过8公里,出现3元至5元的上涨。

 

  市交通委特别提醒,以上关于燃油附加费的调整,自65日起执行,但计价器未调整之前,乘客只需按计价器显示付费(及每趟次3元燃油附加费),有擅自人工加收者,消费者可拨打22599110举报投诉。

 

  此外,针对近期油价已经松动,《通知》也提出将继续贯彻油运联动机制,具体为:以90号汽油为标准品,其价格在5.30/升至6.19/升间,出租车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在6.20/升至7.09/升间,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2元,在7.10/升至7.99/升间,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3元。(记者孙灿芬 张君琳 王金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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