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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辆新增投放出租车实行公车公营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4-24 11:53:09.0 阅读:5361次

来源:人民网

为引导抚州市区出租汽车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按照总量控制、供求平衡、平稳过渡、规范运作的要求,形成优胜劣汰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公车公营模式,抚州市政府近日批复了《抚州市城区第三轮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认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规定,第三轮经营期为5年。经营期内,市城区出租汽车总量控制在500辆以内。

新车老车各有政策

《方案》规定,市城区出租汽车第三轮经营权经营期限为5年,即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满经营权自行终止。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第三轮经营期限内,市城区出租汽车总量控制在500辆以内。2012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投放80个经营权指标,并优先用于满足临川区上顿渡城区的需求。今后根据市场需求,经论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增加投放。

按照“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原则,第三轮经营期限内,实行有偿出让和服务质量招投标配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原有出租汽车经营权继续实行有偿出让方式,每个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标准为1.8万元,一次性缴清,由原有出租汽车经营者(企业)通过整合达到资质条件后,按程序认购。

对新增投放汽车经营权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配置方式,全面实行公车公营。根据《江西省城市客运行业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投入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将在省级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投标。

通过第三轮的过渡后,彻底改变现有挂靠经营模式,全面推行公车公营。

经营者(企业)资质条件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者(企业)资质条件是:1.拥有出租客运车辆不少于50辆。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其中50辆车的企业,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50-100辆车以内的企业,办公场所不少于250平方米;100辆车以上的企业,办公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其中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4.运营车辆符合经营性车辆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5.制订切实可行的转变经营模式、实行公车公营的实施方案。6.在第二轮经营期内未出现较大交通责任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服务质量事件(经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7.有固定座套洗涤中心等服务保障设施。

原有出租汽车经营者(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达到上述条件后,方可参与第三轮经营权认购。通过竞标获得经营权的新增出租汽车经营者(企业),在办理经营权许可登记之前必须达到上述条件【除“制订切实可行的转变经营模式、实行公车公营的实施方案以及在第二轮经营期内未出现较大交通责任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服务质量事件(经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这两项条件外】。

出租车经营要求

新投入运营或已到报废期的出租汽车必须按规定车型进行购置和更新。出租汽车经营者(企业)在规定的大众畅达、捷达、现代伊兰特和东风起亚赛拉图4种油汽混合、排量1.6升以上的三厢车车型中自主选购。

未到报废期的现有出租汽车,经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技术状况达二级以上,方能进入第三轮经营。鼓励出租汽车提前更新。

出租汽车经营者(企业)必须根据式样,统一出租汽车车体颜色、出租汽车标识、营运标志灯等,统一张贴价目表、投诉监督电话标签,使用印有行业标志及监督电话的白色座套,并按每周至少清洗两次的要求进行清洗,适时予以更换,切实改善乘坐条件。更新标识工作下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禁止经营者(企业)私自在车内外张贴任何广告。

营运出租汽车必须统一安装和使用智能计价器,采取出租汽车广告经营权置换方式,免费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全面推行电召服务。在营运过程中,必须做到证件齐全、标志完整、车容整洁、环境舒适、打表营运、按表收费、语言文明、礼貌待客。

《方案》实施步骤及时间:本月上旬前为宣传发动阶段;本月中旬前为认购申报、审查确认阶段;6月底前为组织招标、登记发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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