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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召开《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会议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4-24 11:33:32.0 阅读:9307次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北京市召开了《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贯彻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书记冯建民,市交通执法总队总队长姚阔,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副总队长王小平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交通委副主任刘缙主持会议。
  

    会上,刘缙宣讲了新修订的《办法》。刘小明做了题为《强化汽车租赁管理 提升经营服务水平 促进首都交通运输体系大发展》的讲话,并部署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刘小明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引导企业规范发展,提高服务水平,使之成为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也是贯彻实施“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的具体措施。同时,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的压力,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指导和规范我市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的主要依据。刘小明还指出,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办法》的颁布施行,对加强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汽车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要深刻领会《办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突出重点、关注创新、逐条落实《办法》;要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将《办法》的实施作为贯彻“三个北京”和“三个交通”理念的细化措施之一,全面提升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绘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创新发展的崭新蓝图。
  

    周正宇在会议中做了重要讲话,并对做好当前汽车租赁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肯定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取得的成绩,正确引导行业发展方向;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汽车租赁企业和承租人三者的关系;三是要做好标准、规范、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将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要做到政府引导监管、服务便捷周到、企业规范经营、运行安全有序;五是要抓好示范宣传,多措并举促进落实实施《办法》,促进首都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公交保卫总队、汽车租赁企业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交保卫总队、市交通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主管领导,交通委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和汽车租赁企业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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