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网
“骑自行车上机动车道属违法,交警抓到既要罚款又要扣车。”昨天(4月7日),大梅沙共有12人骑公共自行车违法上机动车道被盐田交警大队梅沙中队交警查获。盐田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部经理海显涛向记者报料时,呼吁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运营部对此类违法累计3次的将注销借车卡。
盐田自行车系统自去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以来,已办借车卡26000多张。秩序良好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市民对自行车不爱惜、骑霸王车、违法上机动车道等不文明、不守法行为。根据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但由于是公共自行车,骑车人一旦被交警查获,几乎都是拒绝接受罚款处理,弃车而去,交警只好通知运营管理处前来领车。仅昨天,梅沙中队就扣车12辆,既影响了道路交通,也给运营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
盐田区公共自行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加强管理,从即日起,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持卡人,实行第一次停用卡一周,第二次停用卡一个月,第三次注销卡的硬性措施。从4月15日起,管理处正式启动收费系统,凡1小时内不按规定还车的,一律按每小时两元直接从卡上扣费。 (记者 谭大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