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张玉琴

《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4月1日起施行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玉琴) 昨日,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定于4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指出,校车可走公交专用车道,校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此外,《规定》还要求学校保卫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等。 学校保卫人员要配备安全防护器材 《规定》要求,学校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经费,将学校安全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规定》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此外,学校还应当按照在校学生比例设立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以及监控、报警等设备。 应有专人护送低年级学生穿越道路 《规定》指出,公安、交通和建设等部门应当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完备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道路上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在临近交通要道的小学,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在上学、放学时安全通过;学校应当安排专人护送低年级学生穿越道路。 校车可行公交车专用道 《规定》指出:“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此外,《规定》要求,校车应当在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核载人数,车身按规定喷涂统一颜色,车身后部喷涂“校车”字样;加装扶手、栏杆等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等。同时,学校还应当配备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学生上学来早了学校应该让入校 眼下有些学校在未到达规定时间是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的,因此,导致上学来早了的学生要在学校门口等候,而此前有学校就在学生等候入校门的这个时间段里出过重大安全事故。《规定》明确指出,除法定节假日或是教育行政部门作出防疫、安全防范等安排的原因,在7时至18时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 同时,《规定》还要求学校应当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未经同意的校外人员和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规定》还要求,公安机关应加强学校周边地区及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重点路段的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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